在一家酒楼工作的10名后厨员工由于不堪忍受酒楼制定的凌晨5点就起床跑步、站军姿的“残忍培训”,分别将酒楼告到法院,要求解约并由酒楼支付补偿金。近日,北京西城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,并由酒楼支付给后厨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。
在这样的大冷天里,每天凌晨5点就起床集合、跑步,然后40多分钟的站军姿,居住房间室内温度只有七八摄氏度,并且只提供一床被子。这样噩梦般的生活,显然严重损害了员工的身心健康。
近年来,一些企业在员工培训上怪招迭出:一些企业让员工当街下跪、跳艳舞,以锻炼员工的意志,培养厚脸皮;一些企业进行岗前“魔鬼训练”,包括强行快速爬山、夜间紧急集合等内容,如果有人动作慢了点,就要被罚学鸭子走、青蛙跳;更有离奇的,广西某公司让培训员工用一根棉棒蘸上酒精,再用火点燃,然后把几寸高的火焰往嘴里一吞。
残忍培训侵害了职工权益,引起了社会非议,也损害了企业自身形象。这种现象之所以存在,首先是因为当前劳动力供大于求、劳动者求职难,劳资双方天平失衡,劳动者成为相对弱势群体;另一方面是因为劳动监察力度不够,导致一些企业随心所欲地制定游戏规则。
岗位培训的目的本在于帮助员工提高个人素质,培养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,使员工尽快掌握工作方法和工作技能,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熟悉或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。面对当前频繁出现的残忍培训、另类培训,法律应当坚决说不,有关方面应当及时出手,维护好职工的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