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长赋
政府首先要讲诚信
全国人大代表、吉林省省长韩长赋说,要建设诚信吉林,首先政府要讲诚信。社会公众、投资企业、自然人,才会具有透明度的环境,才能提高行政效率,降低行政成本,真正营造鼓励投资的发展氛围。
今年,吉林省要进一步向县(市)放权,坚决清理、减少、简化不必要的收费及年审、年检项目和程序。到今年6月30日前,吉林省将行政审批和年审年检项目各减少50%,要坚持依法行政,依法办事,执法收费部门要多为创业者“开绿灯”,先予后取。
推进办事公开、政务公开,建立各级政务大厅,让审批服务进大厅,进行一站式服务,并设立办结最后期限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开展政府部门绩效评估,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、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、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估,通过监督政府部门,使它们更好地开展服务。
金志国
信用管理立法最佳时机
全国人大代表、青岛啤酒公司总裁金志国说,客观上,我们已经具备了信用管理立法改革的条件,其一,立法调整并非是无米之炊,现在中国的很多领域都已有自身的信用体系或专门信用管理法规,满足了综合立法的基础条件;其二,信用意识在中国社会各界已经逐步普及,这满足了信用管理立法的意识条件;其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当前中国社会的各单元都紧密相连,社会秩序更趋紧凑,这种环境为综合的、多元的、开放的信用管理法打造出了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的土壤,满足了立法需要的环境条件。此外,正走在强国崛起道路上的中国,也处在与世界大融合的进程中,尤其是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,使中国更全面地融入到全球交往秩序中,这无疑是信用管理立法的最佳时机。
安东
迫切需要制定诚信法
全国人大代表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说,制定诚信法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,也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、提升我国国际形象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。我国应制定社会信用信息法,就企业和个人信用收集利用所涉及的权利、义务进行规制,为社会征信机构在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、保存、评级、服务等业务方面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。
此外,还应修改企业法律制度,增加企业信用管理的内容,并同步制定征信业促进法,全面促进信用中介的规范,同时完善民商法和经济法,进一步加强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。
政府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,还应建立政府信用信息公开制度,自觉接受公众监督。建立政府信用监察制度,对因为失信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,相关的责任人员和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